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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技能人才与职称评审新政策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611天前 | 26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政策背景


2018年底,人社部率先在工程技术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

经过2年试点,全省共有1377名高技能人才取得工程系列职称。2022年3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近日,浙江省人社局研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



二、政策要点


1、扩大贯通领域


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和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并建立了《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技人才职称系列对应关系表》。


2、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条件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1)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助理级职称评审。


(2)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3)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4)获得相关职业(工种)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且目前仍在与申报职业工作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与所评职称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除此之外,也新增了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增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浙江大工匠、浙江工匠等为享受绿色通道申报的对象。


3、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破除“四唯”倾向,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要求,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能等级评价条件


(1)取得助理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2)取得中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3)取得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4)取得正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特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参加首席技师职业技能评价的,原则上需先取得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5、两类人才参加评价渠道


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选择参加所在单位(有自主评价资质)或社会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可见,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便利政策越来越完善,两类人才的发展也越来越好。扫描上方二维码咨询我们或者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职称评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