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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项职称相关的人才补贴政策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598天前 | 294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经市政府同意,在新修订的人才安居办法施行前,延期使用。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

 

 

《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

 

3、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4、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5、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的数额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创梦东莞”计划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1万元/人;

 

2、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万元/人;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1万元/人。

 

 

《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二、补贴标准


正高级职称30万元/人;副高级职称20万元/人;中级职称6万元/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6万元/人。

 


如今职称在各个行业中都越发普及,各地区时常发布人才引进政策,从中也能看出,职称人才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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