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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1565天前 | 33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新材料与能源专业的申报范围为从事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和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常规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是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

2020年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定的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3、符合《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二、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近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理工类相关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01231日止)。

三、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论文或项目总结要求

申报人员需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者提供所做项目完成后个人技术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4)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项目总结要求

提交的项目总结必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2000字以上。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

四、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1、公需科目培训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2020年按90学时考核,其中,面授课程为30个学时,在线必修课为15个学时,在线选修课为45个学时。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另外,对2020年前取得的公需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可以累计。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选修课学时。

以上就是2020年上海市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条件,想要了解更多专业的职称评审资讯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工程人智库,最新的评审资讯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