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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称落户的条件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1521天前 | 466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古苏州便是人杰地灵的地方,东临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其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同时苏州的经济发展这几年也非常迅猛,城市整体的发展水平顺势而上。因此在苏州落户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那么在苏州职称落户的条件是什么呢?

 

苏州于5月1日起施行的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说明了,如果您有苏州职称的话,那么您就有落户的可能性了,那么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规定第一条指出,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为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

 

苏州职称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二、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 拟落户职工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其中通知第二条指出,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通知第三条指出: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4.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所以想必您现在对于苏州职称落户的条件有了相当的了解了吧,或者您觉得这些冗长的文件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与我们的客服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哦!或者您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工程人智库,来与我们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