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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评审通知】2024年上海市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知(青浦区)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56天前 | 1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在以青浦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底)。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须提供缺额推荐证明。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两年以上,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以上,近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尚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规定条件的,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推荐,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须参加专业答辩。

6、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建筑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

7、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8、学历验证:对2002年(含)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可不上传证书信息。“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将自动链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学历真实性。其他情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国(境)外学历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报告。

9、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或其他有关聘任证明。

10、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


按近3年内需参加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考核,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2个学时,且包含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五选二)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等课程;专业科目累计不少于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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