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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9月1日正式施行,职称评定会有什么变化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1887天前 | 66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迎来新规,自20199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施行。

职称评审



    《规定》全文共
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

其中,包括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此外,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不仅撤销其职称评定,还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那么,新规之后,职称评审的基本程序有哪些?申报人都要注意哪些?一起来看看——

职称评审的基本程序

申报、审核

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评审人员需要将个人的材料(申报表、论文、毕业证等)提前准备齐全;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

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结果确认、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同时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报人要注意这些事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何保障申报人的合法权益: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在规范评审程序、细化有关要求、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出,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

另外,第十七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以上就是最新政策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有关于职称评审相关问题或有意申报职称的专业人才可以咨询我们,微思咨询很乐意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