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地已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萧山区
批次 | 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 | 网上预审时间 | 纸质材料截止受理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4月13日 | 4月1日-4月20日 | 4月26日 | 计算到4月底 |
2 | 7月13日 | 7月1日-7月20日 | 7月26日 | 计算到7月底 |
3 | 12月13日 | 12月1日-12月20日 | 12月26日 | 计算到12月底 |
拱墅区
批次 | 个人申报时间 | 单位审核上报 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3月1日至3月15日 | 3月20日 | 3月31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6月1日至6月15日 | 6月20日 | 6月3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7月1日至9月15日 | 9月20日 | 9月30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10月1日至12月10日 | 12月20日 | 12月31日 | 计算到12月底 |
高新区(滨江)
批次 | 网上申报时间 | 纸质表格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1月1日-3月31日 | 2023年4月15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4月1日-6月15日 | 2023年6月3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6月16日-10月15日 | 2023年11月15日 | 计算到10月底 |
4 | 10月16日-12月31日 | 2024年1月15日 | 计算到12月底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批次 | 个人及单位申报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1月1日-3月15日 | 3月31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4月1日-6月15日 | 6月3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7月1日-9月15日 | 9月30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10月1日-12月15日 | 12月31日 | 计算到12月底 |
西湖区
批次 | 个人及单位申报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3月1日至3月15日 | 3月16日至3月31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6月1日至6月15日 | 6月16日至6月3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10月1日至31日 | 11月1日至11月30日 | 计算到11月底 |
临安区
批次 | 网上申报时间 | 纸质表格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2月1日-3月20日 | 3月31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5月1日-6月20日 | 6月30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8月1日-9月20日 | 9月28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11月1日-12月20日 | 12月29日 | 计算到12月底 |
富阳区
批次 | 申报级别 | 网报时间 | 纸表受理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初级 | 3月1日-3月15日 | 3月20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初级 | 5月1日-5月15日 | 5月22日 | 计算到5月底 |
3 | 初级 | 7月1日-7月15日 | 7月20日 | 计算到7月底 |
4 | 初级 | 8月1日-8月15日 | 8月21日 | 计算到8月底 |
5 | 初级 | 10月1日—10月15日 | 10月20日 | 计算到10月底 |
批次 | 申报级别 | 网报时间 | 纸表受理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中级 | 4月1日-4月15日 | 4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4月底 |
2 | 中级 | 6月1日-6月15日 | 6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6月底 |
3 | 中级 | 9月1日—9月15日 | 9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9月底 |
4 | 中级 | 11月1日—11月15日 | 11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1月底 |
建德市
批次 | 网报时间 | 纸表受理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1月1日-3月20日 | 1月15日-3月25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4月1日-6月20日 | 4月15日-6月25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7月1日—9月20日 | 7月15日-9月25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10月1日—12月20日 | 10月15日-12月25日 | 计算到12月底 |
桐庐县
批次 | 个人申报时间 | 单位审核上报 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1月1日至3月15日 | 3月20日 | 3月20日-3月24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3月16日至6月15日 | 6月20日 | 6月19日-6月23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6月16日至9月15日 | 9月20日 | 9月18日-9月22日 | 计算到9月底 |
4 | 9月16日至12月15日 | 12月20日 | 12月18日-12月22日 | 计算到12月底 |
上城区
批次 | 申报级别 | 个人申报时间 | 单位审核上报 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初级 | 1月1日至2月25日 | 2月28日 | 3月8日 | 计算到2月底 |
2 | 初级 | 4月1日至5月25日 | 5月31日 | 6月8日 | 计算到5月底 |
4 | 初级 | 8月1日至9月25日 | 9月30日 | 10月8日 | 计算到9月底 |
批次 | 申报级别 | 个人申报时间 | 单位审核上报 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专业工作年限 |
1 | 中级 | 3月1日至3月25日 | 3月31日 | 4月8日 | 计算到3月底 |
2 | 中级 | 6月1日至6月25日 | 6月30日 | 7月8日 | 计算到6月底 |
3 | 中级 | 11月1日至11月15日 | 11月20日 | 11月30日 | 计算到11月底 |
余杭区
发文时间安排四次,2023年5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2024年1月
临平区
发文时间安排四次,2023年4月、2023年7月、2023年10月、2024年1月
钱塘区
初级
长期受理,每四个月发文公布
中级
长期受理,每三个月发文公布
二、申报要求
(一)职称初定
1、取得中专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二)职称认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扫描上方二维码咨询我们或者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职称评审信息。